一、審核范圍
2023年年度審核:工業、批發零售業、住宿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不受開業時間限制)。
2024年月度審核:建筑業、房地產開發經營業以及上年第四季度及當年新開業(投產)的工業、批發業、零售業、住宿業、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
二、入庫審核時間
2023年取消12月月度審核。
2023年年度審核時間為:9月至11月中旬。
2024年月度審核時間為:月度調查單位審核工作在2至12月開展。2月份,截止時間為1月20日;3至12月,截止時間為當月5日。
三、入庫材料提交地點
企業經營地所屬街道辦內設的經科辦(統計辦)。
四、企業入庫標準
1.工業:年主營業收入 20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單位(增值稅納稅申報表中“應稅貨物”指標應大于2000萬,且需要占營收比重50%以上)。
2.建筑業:有總承包和專業承包資質的建筑業法人單位。
3.批發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單位、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批發業產業活動單位。
4.零售業:年主營業務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單位、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
5.住宿業和餐飲業:年主營業務收入200萬元及以上的法人單位、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
6.房地產:有開發經營活動的全部房地產開發經營業法人單位。
7.服務業:
①年營業收入2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交通運輸、倉儲和郵政業,信息傳輸、軟件和信息技術服務業,水利、環境和公共設施管理業,衛生;
②年營業收入10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租賃和商務服務業,科學研究和技術服務業,教育,以及物業管理、房地產中介服務、房地產租賃經營和其他房地產業;
③年營業收入500萬元及以上的服務業法人單位,包括:居民服務、修理和其他服務業,文化、體育和娛樂業,社會工作。
五、入庫申報材料
(一)所有單位需提供的共性材料包括:
1.《調查單位年度審核登記表(一)》;
2.《調查單位月度審核登記表(一)》;
3.法人單位基本情況(MLK101-1表);
4.營業執照(證書)復印件;
5.截至申報期最近1個月加蓋單位公章(或財務專用章)的利潤表和資產負債表復印件;
6.打印并加蓋稅務部門和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或打印稅務網上申報系統查詢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整屏截圖(帶查詢頁面的完整表)并加蓋單位公章;
7.加蓋單位公章的《增值稅納稅申報表附列資料(表一)》。
8.工業、批發和零售業、住宿和餐飲業、服務業法人單位,如果是執行企業會計準則的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農民專業合作社、律師事務所等,還需提供在稅務部門備案的財務會計制度報告書復印件,或加蓋單位公章的執行會計準則制度情況說明。
(二)工業單位還需提供:
1.企業生產經營場地入口的實地彩色清晰照片(需有企業名稱的掛牌,需有街道工作人員入鏡。推薦水印相機);
2.生產加工現場的設備彩色清晰照片(需能直觀、準確判斷企業主營業務活動的主要生產設備照片,不可特寫設備,最好提供流水線照片);
3.新開業(投產)單位還需提供發展改革委對建設項目的批復(或備案)文件復印件(只能是發改歸口工業行業的新建項目批文);
4.《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納統統計數據真實性承諾書》;
5.“規下升規上”企業還需提供同期分月產值(以申報之日起,上溯12個月的產值及營收)、收入數據;
6.新申報的工業單位若為戰新企業,還需提供加蓋企業和直管統計機構公章的戰新產品彩色清晰照片及戰新產品信息表,戰新產品照片需附產品說明(包括但不限于戰新產品名稱、用途、技術標準及生產工藝等),同時提交電子表格版戰新產品信息表。
(三)建筑業單位還需提供:帶有“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字樣和住建部門公章頁面的建筑業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四)非批發和零售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
最近連續3個月的《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
(五)非住宿和餐飲業法人單位附營的限額以上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還需提供:
最近連續3個月的《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經營情況》(S204-3表)。
(六)具有房地產開發經營業資質的房地產開發經營業單位還需提供:房地產開發企業資質證書復印件。
(七)服務業單位還需提供:“主要業務活動構成說明”(按營業收入所占比重從大到小順序填寫),并加蓋企業公章。
六、各街道經科辦(統計辦)聯系方式
詳見附件。
附件:
5.附件5:批發和零售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商品銷售和庫存(E204-3表).doc
6.附件6:住宿和餐飲業產業活動單位(個體經營戶)經營情況(S204-3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