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培育入庫申請指南
一、申請內容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
二、設定依據
(一)《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辦法》(國科發火〔2016〕32號)
(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
(三)《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培育資助管理辦法》(深科技創新規〔2021〕5號)
三、辦理數量及方式
辦理數量:無數量限制。
辦理方式:自愿申報、專家評審、審批機關審定。
四、申請條件
(一)申請單位應當是在深圳市或深汕合作區內依法注冊、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申請認定時須注冊成立一年以上。發證日期為2021年或2022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不能申報,發證日期為2020年的有效期內的高新技術企業名稱發生變更的,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名稱變更事項再申請認定。異地遷入且完成整體遷移的高新技術企業,須先完成高新技術企業異地搬遷事項再申請認定。
(二)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的企業需同時滿足以下兩個條件:
1.從未獲得過高新技術企業資格。
2.從未獲得過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資格。
申請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必須同時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
(三)企業通過自主研發、受讓、受贈、并購等方式,獲得對其主要產品(服務)在技術上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知識產權的所有權。
(四)對企業主要產品(服務)發揮核心支持作用的技術屬于《國家重點支持的高新技術領域》規定的范圍。
(五)企業從事研發和相關技術創新活動的科技人員占企業當年職工總數的比例不低于10%。
(六)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實際經營期不滿三年的按實際經營時間計算,下同)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同期銷售收入總額的比例符合如下要求:
1.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小于5,000萬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5%。
2.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5,000萬元至2億元(含)的企業,比例不低于4%。
3.最近一年銷售收入在2億元以上的企業,比例不低于3%。
其中,企業在中國境內發生的研究開發費用總額占全部研究開發費用總額的比例不低于60%。
(七)近一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占企業同期總收入的比例不低于60%。
(八)企業創新能力評價應達到相應要求。
(九)企業申請認定前一年內未發生重大安全、重大質量事故或嚴重環境違法行為。
(十)符合《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辦法》(國科發政〔2017〕115號)評價入庫條件的企業(主要條件:職工總數≤500人、年銷售收入≤2億元、資產總額≤2億元等,評價入庫網址:http://www.innofund.gov.cn),應當評價入庫后再申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并在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申請書注明2023年科技型中小企業評價入庫編號。
五、申請材料
(一)登錄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https://tyrz.chinatorch.org.cn/),完成企業注冊,已注冊企業完善核準企業信息。
(二)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https://sticapply.sz.gov.cn/),完善核準企業信息,在線填報申請書,提供通過該系統打印的申請書紙質文件。
(三)知識產權相關材料(知識產權證書及反映技術水平的證明材料、參與制定標準情況等)、科研項目立項證明(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研究開發組織管理(總體情況與四項指標符合情況的具體說明)等相關材料。
(四)企業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的關鍵技術和技術指標的具體說明,相關的生產批文、認證認可和資質證書、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材料。
(五)企業職工和科技人員情況說明材料,包括在職、兼職和臨時聘用人員人數、人員學歷結構、科技人員名單及其工作崗位等。
(六)經具有資質的會計師事務所出具的近三個會計年度的財務會計報告(包括會計報表、會計報表附注和財務情況說明書),報告封面須帶有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企業支付財務會計報告費用的發票備查。
(七)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的企業近三個會計年度研究開發費用,和近一個會計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或鑒證報告原件,專項審計報告封面須帶有經注冊會計師行業統一監管平臺(http://acc.mof.gov.cn)備案的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專項鑒證報告封面須帶有經深圳市涉稅專業服務管理平臺(https://shenzhen.chinatax.gov.cn/ssfw/#/login)備案的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根據《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指引》(國科發火〔2016〕195號)以及深圳市財政局和深圳市稅務局相關規定,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需要符合以下條件:
1.出具專項審計報告的會計師事務所條件
(1)具備獨立執業資格,成立三年以上,近三年內無不良記錄。
(2)承擔認定工作當年的注冊會計師人數占職工全年月平均人數的比例不低于30%,全年月平均在職職工人數在20人以上。
(3)相關人員應具有良好的職業道德,了解國家科技、經濟及產業政策,熟悉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工作有關要求。
2.出具專項鑒證報告的稅務師事務所條件
稅務師事務所須在深圳市稅務局公布的符合條件的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鑒證中介機構名單內。
重要提示:企業應當審慎選擇經營正常、誠信良好、符合條件的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出具專項審計/鑒證報告,企業支付專項審計/鑒證報告費用的發票備查。
(八)近三個會計年度企業所得稅年度納稅申報表主表及附表。
(九)能反映知識產權核心支撐作用的,2022年高新技術產品(服務)收入代表性的銷售合同與發票。
(十)企業承諾書。(樣本可在申報系統下載)
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和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實行無紙化申報,專家評審依據以電子材料為準。申請企業提交電子材料后不需要向我委提交紙質申請材料,但需要打印裝訂一套完整紙質申請材料并加蓋印章后自行存檔待查(存檔時間不少于六年)。我委將會同市財政局、市稅務局對企業存檔紙質申請材料進行抽查或要求申請企業補充提供,如發現弄虛作假或與電子申請材料不一致的,按照相關規定處理。
電子材料包括:
1.營業執照;
2.申報書封皮(法人簽字加蓋公章,原件掃描);
3.近三年財務審計報告(審計人員簽字蓋簽字章、加蓋公章,帶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的原件掃描);
4.近一年高新產品(服務)收入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審計/鑒證人員簽字蓋簽字章、加蓋公章,帶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的原件掃描);
5.近三年研發費用專項審計報告/鑒證報告(審計/鑒證人員簽字蓋簽字章、加蓋公章,帶二維驗證碼和報告編碼的原件掃描);
6.近三年企業所得稅納稅申報表(納稅申報表請登錄電子稅務局app下載);
7.研究開發組織管理水平證明材料;
8.企業職工總數、學歷結構以及研發人員占企業職工的比例說明;
9.上年度與高新技術產品(服務)相關的代表性的銷售合同與發票;
10.企業研究開發活動匯總表、企業年度研究開發費用結構明細表、上年度高新技術產品(服務)匯總表須上傳簽字掃描件,包含填報人簽字和公章、中介機構(會計師事務所或稅務師事務所)審計/鑒證人員簽字、簽字章和公章。
六、申請表格
本指南規定提交的表格,登錄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在線填報。
七、受理機關
(一)受理機關:深圳市科技創新委員會
(二)申報受理時間
企業同一年度只能申報一批次高新技術企業認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必須和高新技術企業認定同批次申請。每批次截止時間前企業提交后可撤回修改,截止時間后已提交的不予退回。如企業填報后不愿當批次申報,可選擇保存不提交,待下批次再提交。
第一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5月15日--2023年6月8日(截止至18:00)
第二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6月10日--2023年7月6日(截止至18:00)
第三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7月8日--2023年8月3日(截止至18:00)
第四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8月5日--2023年8月31日(截止至18:00)
第五批:
網上申報受理時間:
2023年9月2日--2023年9月28日(截止至20:00)
(三)咨詢電話 0755-26037122
八、決定機關
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九、辦理程序
企業自我評價——“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網”注冊登記——深圳市科技業務管理系統注冊登記——網上申報——向市科技創新委員會提交申請材料——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組織專家評審——深圳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審查認定——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公示審查——全國高新技術企業認定管理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備案、公告、頒發證書——市科技創新委員會確定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條件——市科技創新委員會公示、公告高新技術企業培育入庫名單
十、辦理時限
成批處理
十一、證件及有效期限
證 件:證書
有效期限:三年
十二、審批的法律效力
憑高新技術企業證書享受稅收優惠政策
附件:2023年高新技術企業專項鑒證稅務師事務所名單
備注:
1.知識產權相關材料:取得授權證書或授權通知書及繳費收據;國家知識產權局等官方網站上公布的摘要,通過轉讓、受贈、并購取得的知識產權需提供相關主管機關出具的變更證明等材料;知識產權有多個權屬人時,應提交只有一個權屬人在申請時使用的承諾書。知識產權主要是2020年-2022年取得。
2.科研項目立項證明:項目變更的需提供項目變更審批材料,已驗收或結題項目需附驗收或結題報告。
3.科技成果轉化:總體情況與轉化形式、應用成效的逐項說明。成果來源可從專利、技術訣竅、項目立項證明等方面提供證明材料;轉化結果可從生產批文、新產品或新技術推廣應用證明、產品質量檢驗報告等方面提供材料。
4.研究開發的組織管理:研發組織管理制度、研發投入核算體系、研發費用輔助賬;研發機構建設及設備設施、開展產學研合作活動;成果轉化的組織實施與激勵獎勵制度、創新創業平臺建立情況;科技人員的培養進修、職工技能培訓、優秀人才引進,及人才績效評價獎勵制度等材料。